一、报考条件
普通体育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符合202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按普通体育类报名,高考报名办法按照我省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
普通体育类专业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7年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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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批次和志愿设置
普通体育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一是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二是专科提前批。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专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五、录取
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专业,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将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结合高校各专业(类)要求,依据高校各专业(类)调档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六、违规处理
河北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参加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二)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和我省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