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我校2027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部分专业方向考试内容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布如下:
一、校考科目调整
音乐类各专业(方向)校考取消乐理部分的考试内容。
二、部分校考专业方向考试内容调整
培养单位 | 专业/ 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作曲系 | 指挥 | 钢琴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 | (1)指挥:指挥指定曲目2首,另从曲目库中选取管弦乐队作品或合唱作品1首; (2)《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听写》《视唱》(含二声部弹唱)。 |
钢琴系 | 钢琴演奏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练习曲1首;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巴赫平均律1首(前奏曲和赋格)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肖邦练习曲1首(Op.10 No.3、6 和 Op.25 No.7 除外),不得与初试所选练习曲重复;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古典奏鸣曲1首的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3)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乐曲1首(曲目时长不少于6分钟); (4)《视唱》《听写》。 |
中乐系 | 笙 | (1)演奏练习曲1首(须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练习曲); (2)演奏乐曲1首(须用传统笙演奏,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的“初试乐曲 ”或“初、复试均可乐曲 ”)。 | (1)演奏不同风格乐曲3首(至少1首须用传统笙演奏); (2)《视唱》《听写》。 备注:①复试须至少2首乐曲选自曲目库所划定的“ 复试乐曲 ”或“初、复试均可乐曲 ”(允许有1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②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③所有练习曲、乐曲须完整演奏,不得自行删减;④初试不带伴奏,复试如需伴奏,限1人。 |
流行音乐学院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的歌曲2首(至少1首必须是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 | 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的歌曲3首(至少2首必须是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 备注:初试不得使用话筒演唱,复试若演唱流行歌曲或用流行唱法演唱其他歌曲,则必须使用话筒。 |
三、部分专业方向考试曲目库调整
指挥、钢琴演奏、笙、琵琶、美声、民族声乐、钢琴演奏与编导、电子管风琴、音乐教育钢琴、音乐教育声乐曲目库略有增删调整,具体情况见曲目库。
其他本公告未涉及的专业方向考试内容暂不调整。最终的考试内容和曲目库等信息均以我校正式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2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武汉音乐学院2027年普通本科招生曲目库》为准。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