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考字〔2026〕7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5〕16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高招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地点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邮编:330038。
二、录取批次和时间
(一)提前本科批次:7月8日—15日;
(二)本科批次:7月16日—27日;
(三)提前高职(专科)批次:7月29日—8月1日;
(四)高职(专科)批次:8月2日—11日。
三、网上录取联系方式
我省全面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招生高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院校端下载阅读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按时上传预录、预退信息,录检组审核确认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单。网上录取期间,招生高校可采用电话、网络等通讯方式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职能组联络沟通。
四、录取工作机制
我省高招录取工作由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分批次依次进行。
考生志愿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退档。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投档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考生志愿填报
江西省2026年实行2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和每批次录取后缺额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均凭本人高考报名账号及密码进行网报。2次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对已提交当次志愿修改2次。征集志愿提交后不能修改。
1.第一次集中填报。6月26日9:00—27日17:00填报提前本科军、警类志愿栏志愿(单志愿及平行志愿)。
2.第二次集中填报。6月30日9:00—7月4日17:00填报除提前本科军、警类志愿栏以外的其他志愿。
3.缺额征集志愿填报。每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均安排缺额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公布缺额院校专业组计划数及缺额专业。
(二)各批次投档次序
在提前本科投档前,完成强基计划、保送生等考生投档录取及香港高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挂档。
1.提前本科批次。先投军事类单志愿(空军、海军飞行员)、警院定向志愿,再投军、警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警类单志愿(先投艺术类,后投普通类)。
定向志愿栏在上述志愿栏录取结束后再进行投档录取。
2.本科批次。先完成高水平运动队等投档和录取,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先投定向培养军士生平行志愿,再投单志愿。
同时段内不同志愿栏高校的征集志愿同一时间填报,投档按先后次序一次投完。同时段内涉及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多个科类的,如无特殊规定,按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顺序投档。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该批次此前填报志愿均无效,只投当次填报的征集志愿。
(三)投档比例
除下列3类情况外,各批次单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均为招生计划执行数1:1,单志愿因退档出现缺额的,可进行后续投档。
1.艺术类提前本科单志愿不限投档比例,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2.普通类提前本科单志愿栏中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高校(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不限投档比例,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3.普通类本科批次的高水平运动队单志愿不限投档比例,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四)平行志愿投档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具体操作是:按照各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执行数1:1比例,并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报高校志愿的顺序(1→2→3→…→最后一个)逐个检索,一旦符合投档条件,即向该高校投档。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因退档出现缺额的,不补充投档,只进行征集。
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高校阅档时,只显示考生本次投档的专业组志愿信息,不显示考生所报其他院校专业组信息。
(五)同分投档规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数据管理要求,我省考生文化考试各科目单科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取整计分,并作为考生投档排序依据之一。同分考生在单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投档机制,设定不同投档规则。
1.普通类单志愿投档时,相同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考生一并投出,由高校择优录取。
2.普通类平行志愿投档时,相同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只有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各单科分数全部相同,才视为相同名次一并投出。此排序是否作为高校录取专业的依据,应按照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下同)。
3.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时,相同综合成绩考生,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分物理、历史科目组类)、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一并投出。
4.体育类投档时,相同专业成绩考生,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分物理、历史科目组类)、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一并投出。
5.三校生类投档时,相同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一并投出。
(六)降分投档政策
各批次投档时(征集志愿投档除外),各专业组不得低于公布的相应层次控制分数线。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等要求不低于“特控线”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1.普通及三校生类专业组,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专业组,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艺术、体育类专业组,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不得降分投档(包括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少数校考高校可按经批准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文化成绩破格录取办法执行。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有关工作要求
(一)江西省2026年高招录取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录取现场不接待高校录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录取现场的,须经批准后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高招录取工作人员出入实行佩证查验和人脸或指纹验证身份。
(二)在江西招生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批次进行,依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校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按规定时间上传、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及时完成阅档、退档、录取等工作。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有关程序的高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主动联系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相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相应问题由高校负全部责任。
(三)在平行志愿本科批次投档前,进行三次生源测算。第一次测算按各高校原始计划的100%进行,后两次测算均按高校上传的投档比例进行。各高校在每次下载测算数据2小时内反馈下次测算投档比例和计划增加数,当次未上传投档比例的高校均按前一次比例进行。
(四)高校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发起申请。对出档考生,高校根据本校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五)各高校网上录取用户名和密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注意严格保密,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由高校负责。有关密钥(数字证书)的使用,按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系统安全体系升级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为加强高招录取工作统一管理,高校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录。定向就业单位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由高校负责,定向单位不得进入录取现场,不得干预录取工作。
(七)考生的报考信息(包括考生成绩、报考志愿、体检表和军检结果等)均电子化,高校进行网上录取时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信息为依据,相关信息由录取高校及时自行下载存档。考生被录取后,其高考成绩以录取新生名册记载的成绩为准,考生答卷不装入档案袋。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县(区)考试中心保管,已录取的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在所在县(区)考试中心(或委托报名点)领取纸质档案并在入学报到时自行上交高校有关部门。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八)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应当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学校对录取结果负责。
1.我省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实行电子化(PDF格式),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通过信息交互平台自行下载、保存录取新生名册(电子版)。招生院校下载录取新生名册后,可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章后,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电子版新生名册下载技术支持可联系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2.高校根据下载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九)江西省在集中录取结束后不组织补录。为确保我省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准确、有效,请各在赣招生高校适当提前组织新生报到,对逾期未报到、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及时办理退录手续。组织单考单招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我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十)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各高校原则上应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要全部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核查,并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报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
七、加强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
(一)加强招生监督监管。各高校要强化学校招生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职尽责。要健全校内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院系工作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失职追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校考组织、招生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学校可请教师、学生、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等代表作为监督员,对招生工作进行第三方监督。严禁参与招生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学校、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通过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谋取利益。
(二)严格规范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运用,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公开招生咨询及违规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考试中心和高中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要加强招生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信息系统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取的能力。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系统和数据备份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各地要牢牢掌握招生宣传工作主动权,落实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温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务工作。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考成绩发布及高校招生宣传工作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函〔2025〕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录取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各高校要严守招生宣传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范无序、违规争抢生源。要积极推进数智赋能,拓展线上咨询服务渠道,进一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要积极倡导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进一步引导扭转功利化的教育倾向,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政治生态。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