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什么是国家公费师范生?
答:国家公费师范生是指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国家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回到生源省份从事至少6年教育工作。
69.什么是国家优师专项计划?优师计划如何录取?是否需要签订协议?
答:优师计划即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旨在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推动欠发达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同年全国统考,今年在我区开展优师专项的院校有:北京师范大学(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5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本科提前批次其他一类录取。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高校可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70.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培养院校和招生专业有哪些?
答:(1)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收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666名。
(2)培养院校。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桂林师范学院10所院校。
(3)招生专业。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46名(全科教师)、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32名(定向义教学段74名、高中58名)、英语专业95名(定向义教学段58名、高中37名)、物理学专业122名(定向初中63名、高中59名)、地理科学专业36名(定向初中14名、高中22名)、生物科学(或生物技术)专业37名(定向初中17名、高中20名)、化学专业44名(定向初中19名、高中25名)、音乐学专业28名(定向义教学段23名、高中5名)、美术学专业22名(定向义教学段20名、高中2名)、体育教育专业27名(定向义教学段20名、高中7名)、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65名(定向义教学段45名、高中20名)、科学教育12名(定向中小学培养)。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从教县(市、区)、定向从教学段详见各招生院校计划。
(4)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优师计划。
71.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
72.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招生条件是什么?
答: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市、区)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3)考生应参加我区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总分应达到2026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4)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统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6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73.地方公费师范生如何招生录取?
答: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艺术类的必须在本科提前批艺本二批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体育类的必须在本科提前批体育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物理类和历史类的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一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相应类别批次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74.报读地方公费师范生有哪些政策要求?
答:(1)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培养院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地方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地方公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有关要求以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3)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4)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5)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75.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招生对象和条件有哪些?
答:招生对象:热爱医学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医学生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服务,并在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临床专硕(含中医)学位证和毕业证后,须在定向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服务不少于6年。
免费定向本科、专科(高职)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生源地为定向就业县(市、区)所在设区市。填报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考生,按规定提供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户籍地为“农村”依据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界定。
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无色盲、色弱、斜视、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不合适从事医疗工作的疾病。
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应参加2026年高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6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76.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具体招生计划是怎样?
答:本科(学制5年):西医类专业163名;中医学专业111名。临床医学专业招生院校为广西医科大学、桂林医科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中医学专业招生院校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专科(高职,学制3年):西医类50名,中医类45名,招生院校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服务县(市、区)详见招生院校计划。
77.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答:(1)符合报读五年制本科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三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招生院校的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专科(高职)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招生院校的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专业。
(2)招生院校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将户籍在同一设区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已录满或与其户籍地不在同一设区市的,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与其户籍在同一设区市内仍有缺额的定向就业县(市、区),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其户籍所在设区市已无缺额的,作退档处理。未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生源仍不足的,经高校申请,五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可适当降分录取,三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高职)不降分。
(3)招生院校须及时将定向就业县(市、区)招收名单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以便协调办理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事宜。
(4)新生入学时如因学生放弃就读机会等原因导致定向医学生缺额,由高校在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新生中进行调剂补缺,调剂学生分数原则上需高于本校同年定向医学生的最低分。调剂补缺工作由高校自行安排,调剂补缺的学生须按规定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签定向就业协议。
78.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享受的相关政策和义务要求?
答:(1)定向医学生在高考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协议。考生在签订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住宿费。本科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适当补助生活费。定向医学生应在规定年限内(本科5年,专科3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不能毕业的定向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3)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本科定向医学生可在本科应届毕业同年报考广西区内全科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含中医),全日制专硕期间住培待遇按照普通专硕执行,取得临床专硕学位证和毕业证后须在定向乡镇卫生院服务不少于6年。
(4)定向医学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并到岗报到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医学毕业生,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解除协议。
(5)除因生病等特殊原因外,定向本科医学毕业生毕业同年报到后,均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专科医学毕业生毕业同年均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6)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待遇、经费保障等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发放的工资水平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补齐。
(7)经招收录取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须在定向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服务不少于6年,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不计入6年服务期内。规定的培训期限内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可延长培训期限,延期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79.定向培养军士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6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80.在我区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院校有哪些?
答:今年有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水利电力大学、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滨州职业技术大学、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22所高校,在广西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369人,其中女军士2人。
81.定向培养军士生如何招生?
答: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工作,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
(1)填报志愿。考生得知高考分数后,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中填报相应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志愿。
(2)确定对象。从报考定向培养军士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对象。
(3)体格检查。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7月13日前完成。体格检查前3日将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逐一通知到参检考生。收到参检通知的考生,按照要求自行到指定体检站参检。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参加政治考核,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征集义务兵标准条件执行,7月23日前完成。
(5)投档录取。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体格检查合格和政治考核通过考生的志愿,将符合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条件的考生,从高分至低分按照与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1:1.2以内)投档,同投档基准分、同高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当志愿上线的考生录取数量不足时,从区内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通过且尚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中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82.定向培养军士生如何培养?
答: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高职(专科)层次学历。前2.5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负责;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83.定向培养军士生入伍待遇怎样?
答: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