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学校始建于1916年的河南省立河洛师范学校,我校艺术类专业办学历史悠久,专业种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要求

特别提示:各专业招生计划请在洛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目中查看。
二、录取规则
1.成绩认定与合格要求:我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其余所有艺术类专业均认可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应适用专业)均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投档规则:我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原则及录取办法。生源省份有明确艺术类投档规则的,严格执行省份官方规则;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的,按照我校既定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3.总体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统一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同分考生,优先录取生源省份综合排位靠前的考生;若省份排位仍一致,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分专业录取计分规则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投档至我校的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投档至我校的合格考生,仅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其他事项
1.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简章如与上级招生主管部门2026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3.本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确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洛阳师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379—68618104
洛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sites.lynu.edu.cn/zsxx/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联系电话:0379-68618377
学院网址:https://sites.lynu.edu.cn/msyyssj/
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联系电话:0379-68618358
学院网址:https://sites.lynu.edu.cn/yyxy/
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联系电话:0379—68618411
学院网址:https://sites.lynu.edu.cn/xwcb/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
联系电话:0379—68618265
学院网址:https://sites.lynu.edu.cn/wx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