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考试
第二阶段现场考试考生须知
为确保我校2026年本科招生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26年3月2日12:00—3月10日18:00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考试时间安排
(一)基本乐科(视唱练耳面试)及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现场复试
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3月10日。考生须按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参加。
(二)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指挥、视唱练耳)专业现场初试、复试
考试时间:3月7日—3月10日。考生须按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参加各项考试。
1.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院系 | 专业名称 | 考试日期 |
|---|---|---|
声乐系 | 美声、民族、陕北民歌 | 3月7日—8日 |
钢琴系 | 钢琴、手风琴、管风琴 | 3月7日—8日 |
管弦系 | 木管、铜管、西打 | 3月7日—8日 |
管弦系 | 弦乐 | 3月7日—8日 |
民乐系 | 弓弦、吹管、打击 | 3月7日—8日 |
民乐系 | 弹拨 | 3月7日—9日 |
现代音乐学院 | 现代器乐 | 3月7日—8日 |
现代音乐学院 | 流行演唱 | 3月7日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 | 3月7日—10日 |
基本乐科 | 基本乐科—视唱 | 3月7日—10日 |
2. 音乐学、作曲等专业面试时间安排
院系 | 专业名称 | 考试日期 |
|---|---|---|
人文学院 | 音乐学专业面试 | 3月7日8:30开始 |
作曲系 | 作曲专业面试 | 3月9日8:30开始 |
作曲系 | 指挥—乐队及合唱指挥 | 3月7日8:30开始 |
作曲系 | 指挥—钢琴演奏及面试 | 3月9日8:30开始 |
作曲系 | 视唱练耳专业面试 | 3月8日15:00开始 |
基本乐科 | 基本乐科—视唱 | 3月7日—10日 |
3. 音乐学、作曲等专业初试复试安排
音乐学
复试:
8日上午09:00—11:30音乐学基础知识(五号教学楼517、615、617教室);
8日下午15:00—17:30命题写作(五号教学楼517、615、617教室)。
作曲
初试:
7日上午声乐曲创作09:00—12:00(五号教学楼415、417、515教室);
7日下午乐理14:30—16:30(五号教学楼415、417、515教室);
复试:
8日上午和声09:00—11:00(五号教学楼415、417、515教室);8日下午器乐曲创作14:30—17:30(五号教学楼415、417、515教室)。
指挥
初试:
7日下午乐理14:30—16:30(五号教学楼515教室);
复试:
8日上午和声09:00—11:00(五号教学楼515教室)。
视唱练耳
初试:
7日上午专业笔试(听写)10:00—11:00(四号教学楼201教室);
7日下午乐理14:30—16:30(五号教学楼515教室);
复试:
8日上午和声09:00—11:00(五号教学楼515教室)。
三、现场考试要求
(一)面试科目
1. 入校与入场时间 考生须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西安音乐学院北门,凭准考证、身份证入校;并于开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完成入场核验。入校时间:上午考试时段08:00起,下午考试时段14:00起。
2. 缺考与违纪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抽签、点名或考试的,视为弃考,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规定考场、时间、组别、顺序参加考试的,成绩按零分记。
3. 着装、妆容与发型规范(与陕西省统考要求一致)
妆容:不得化妆,不得使用鲜艳色彩或夸张修饰。
配饰:严禁佩戴夸张、反光、易晃动发声饰品。声乐类、器乐类考生手部及腕部须“清零”,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含智能手表)等。
发型/发色:须自然或接近自然发色,发型整洁利落,不得使用夸张造型、怪异发色、夸张发饰或佩戴假发等。
服装:不得着演出服;着装应简洁得体,符合学生身份与考试严肃氛围,不得穿着舞台效果强、过分暴露或装饰繁复服装。
4. 伴奏要求 各专业考生一律不得自带伴奏人员。声乐考场、音乐教育考场配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仅需提供正谱(五线谱),伴奏不另收费。
5. 通讯工具与考区纪律 考生进入备考区域不得携带手机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拍照,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违者按违规处理,该科成绩按零分记。
6. 面试过程要求 考生确认身份后按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考场。面试过程中,演唱/演奏前不得讲话,不得发出无关声响;如被认定向考评人员传递个人信息的,按作弊处理,该科成绩按零分记。考试结束须携带个人物品迅速离场,不得在考区逗留。
(二)笔试科目
1. 入校与证件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由北门指定通道于开考前30分钟入校至指定考场。
2. 文具要求 考生须自备:黑色签字笔、铅笔、直尺、橡皮。除上述物品外,不得携带其他用品参加笔试。
3. 迟到规定 笔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该科考试资格。
四、其他提示
请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接收考试重要提醒。
请密切关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可向招生处咨询。
考试期间社会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与时间。
我校拟于2026年3月底在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等信息,请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29-88667076、88667077
电子邮箱:zhaoshengchu@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