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苏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现有57个本科专业,涉及10个学科门类。现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49个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学校有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现有教职工1378人,其中专任教师1050人,教职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18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800人,在读博士115人;高级职称311人,中级职称415人。另有兼职教师290人、“银龄计划教师”3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自治区“天山英才”—战略科学家1人,“天山英才”计划—教育教学名师1人、“天山英才”计划—新疆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天山英才”计划—自治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自治区“天池英才”特聘教授8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9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培养人选6人,天山雪松计划1人,入选天池博士计划10人。2018年以来,共引进“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28人,先后聘任名誉教授9人,特聘教授32人,客座教授52人,外聘教师200余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455人,其中本科生23776人,硕士研究生1679人。有成人学历教育学生5079人,成人非学历教育学生3667人。学校占地总面积85.2公顷,建筑总面积47.3万平方米。有21个单位直属管理的实验中心,使用面积35521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85亿元,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5712台(套),图书馆纸质图书122.3万册、电子图书44.3万册,电子数据库28个。
一、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764
二、办学层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三、招生专业
四、报考须知
1.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统考成绩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2.考生请按所在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我校报名规则如无特殊要求,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
3.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考生登记表及准考证上有关信息。
4.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方向分为声乐培养方向、器乐培养方向(键盘类、新疆民乐、二胡)、电脑音乐制作培养方向,其他考生请慎重报考;
5.我校绘画专业培养方向分为国画、油画,其他考生请慎重报考;
6.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学费标准: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6000元/人·学年,住宿费为800元/人·学年。
2.奖助学金政策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标准以当年实际为准。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标准以当年实际为准。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对优秀三好学生奖励,标准以当年实际为准。
7.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六、录取原则
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并做如下规定:
1.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3.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校考或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25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250/300×100×0.5+500/750×100×0.5=75.00。
4.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5.区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6.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负责相关咨询。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艺术类招生事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艺术类应试培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电子信箱:ysdzs@yln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编:835000
招生QQ群:1002045961
学校网址:https://www.y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ylnu.edu.cn
微信公众号:伊师大学工
本简章由伊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最终录取原则以发布的《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本简章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