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 号)及我省相关文件等有关规定,我省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中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高考综合改革和艺术类考试招生改革,扩大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范围,优化考试组织流程,重构计划编制体系,完善批次志愿设置,积极推行平行志愿,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安全科学、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现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黑龙江省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11 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