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1.凡报考美术类(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凡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之结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等6个科类范围内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统考于2023年12月2-3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进行。
美术与设计类考试时间:12月2日素描8:30-11:30;色彩13:30-16:30;12月3日速写(综合能力)8:30-10:30。书法类考试时间:12月3日书法临摹13:00-14:30、书法创作15:30-17:00。
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于2023年11月28日至30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中心”自行打印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
3.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开始,专业面试及视唱考试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笔试(听写、乐理)地点在沈阳市标准化考点。
4.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开始,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桃仙校区)。
5.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开始,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6.参加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可于开考前5天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中心”,查询本人省统考笔试及面试的时间、考场等考试信息及相关要求。
7.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每科考试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8.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信工具进入考点。考生仅可佩带机械类指针式手表,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避免携带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
9.请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和要求,自备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椅子、凹凸不平或者有图案文字的画板、书刊、报纸、稿纸、各种类型的图片画像资料、工具书及定画液、隐形画板画帖、电动橡皮、电吹风等);音乐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笔试考生须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
10.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如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
11.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了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政策、省统考成绩、成绩分布情况、各专业合格分数线等信息。
12.我省取消发放艺术类纸质考生成绩合格证或成绩单,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单。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并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