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4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高校进行了艺术类专业校考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专家复核意见,经研究,同意 河北美术学院雕塑(130403)、动画(130310)、数字媒体艺术(130508)、艺术与科技(130509T)等4个专业, 2024年-2026年,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现予公布。
河北省教育厅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