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院校和计划
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内专科院校可申请参加专科补录。院校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对报考本校考生提出高考文化分要求。补录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汇总,经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
二
考生报考要求
三
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
普通类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和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使用省统考(美术、声乐、器乐、编导)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志愿填报。
四
具体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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