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流程及要求
1.察看考点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试期间校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可于2023年1月5日下午14:00至17:00察看考点(不得进入校区),了解考试有关注意事项。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月6日9:30-11:00。每位考生的具体笔试考场安排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为准。
面试时间:2023年1月7日至10日。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3.面试流程
(1)证件核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健康码绿码。
(2)集中候考: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考场指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的整个区域,包括警戒线范围内的考室、候考室、考务办公室、洗手间、消防通道等),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及场地标识有序排队检录候考。考生在考场入口处寄存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本场考试结束后凭准考证领回;考生通过虹膜核验(虹膜核验时考生佩戴口罩,不能佩戴美瞳、隐形眼镜)后进入考场,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分配考室: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分配面试考室。
(4)抽取考试顺序和考试曲目: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考生用准考证和身份证换取序号牌并签字确认;考生随机抽取考试曲目并签字确认。
考生须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或演奏,如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或演奏,评委组将进行扣分处理。
(5)身份信息核验:考生进入考室前需通过虹膜核验,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室。
(6)演唱或演奏:声乐演唱考生进入考室后,将仅存有抽取考试曲目的伴奏U盘(考试曲目存储格式须为MP3或WAV格式,并且仅存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交给考点播放员播放并进行现场背谱演唱(也可以清唱),演唱完毕后伴奏U盘由考生自己带走(考点不留存),器乐演奏均须背谱演奏,演奏形式为独奏或无伴奏演奏。
(7)现场评分:各评委组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8)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完成演唱或演奏科目考试后,将考试序号牌交回给考室外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视唱科目候考区候考。
(9)视唱考试:视唱科目考试采取机考形式。视唱考试演示视频、流程和注意事项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网址https://zsks.whcm.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了解。
(10)离场:考生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如考生未考完全部科目即自行离开考场,其未考科目按弃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