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不含)前被查实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依据《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涉假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2018年1月1日后被查实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依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公示办法》处理。申请人因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被列入失信行为公示名单的,留服中心在公示期间不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认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