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专业考试及成绩使用
山东省 2023 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限选一类艺术专业报考,录取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专业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
【省级统考】
【校考】
【其他】
招生章程
录取批次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 3 个录取批次,3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二)本科批。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三)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
志愿填报
考生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23 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根据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设置要求填报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及专业代号为准。在同一批次内艺术类考生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投档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
工作要求
附件
山东省2023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