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书法创作
书法创作一
考试内容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
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考题要求
1.用正书体书写(楷、隶、篆任选一体)。
2.考试内容全部书写,不能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的文字。
3.考试纸竖用,条形码位于试卷右下角。
4.尽量使用繁体字。
书法创作二
考试内容
遥想央美,我心依旧;
云端书写,我亦从容。
考题要求
1.用行书或草书体书写。
2.考试内容全部书写,不能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的文字。
3.考试纸竖用,条形码位于试卷右下角。
4.尽量使用繁体字。
考试科目
篆刻创作
考题内容
图写江山
考试要求
1.朱文、白文任选一种完成。
2.将印拓粘于考试纸中央,条形码位于右下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