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初试
(1)乐理_ (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A级考试大纲。
(2)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写作歌曲- -首。
(3)旋律写作: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乐段以上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一首。
注:歌曲写作、旋律写作考试时间合并共180分钟,考生可自由选择写作先后顺序。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按不高于作曲与指挥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二、专业复试
(1)视唱练耳( 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A级考试大纲。
(2)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180 分钟) :
①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5章内容,2008年3月北京第2版。
(3)钢琴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 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完整结构的钢琴曲一首。
(4)面试:
①钢琴演奏:作品两首,自选车尔尼299及以上程度练习曲或复调作品- -首,奏呜曲
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②演唱: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一首, 要求清唱。
③专业口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三、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 满分100分) =乐理30%+歌曲写作35%+旋律写作35%;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视唱练耳15%+四部和声写作30%+钢琴曲写作40%+面试15% (其中钢琴演奏、演唱、专业口试各5%)。
(2)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作曲与指挥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70分。
